第三条是最让人厌恶的,在都市的夜色中,那大远光给你晃的呀,啥都瞅不清啊,为了自保,大家都安疝气大灯加透镜。
结果没有灯的时候挺安份的伙计,也开始用大亮灯得瑟了,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,在特定的环境中才允许使用远光灯。
乱开远光更容易对别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。
就举个例子吧,我的朋友,在公路上被一辆货车的超亮大灯晃的视觉失灵,结果撞上了一辆拉木头的熄火货车尾厢。
副驾驶那哥们脑袋当时就被木头给撞飞了,我朋友重伤,后排二个也是一死一伤。
为此,我朋友被拘留了三个月,花了八十多万才从获自由(大部份钱赔给死者家属),虽然他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没能迅速刹车停下,但最可恨的还不是那辆大灯超亮的货车吗?